关键词 |
著作权和软件著作权的申请 |
面向地区 |
根据《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六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转让和许可,参照《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各项权利 语音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其它权利: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是不是登记
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我们查询相关的法规,对照新旧法规,可以看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