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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 |
面向地区 |
认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 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20分)
B. 25%(含)-30%(16分)
C. 20%(含)-25%(12分)
D. 15%(含)-20%(8分)
E. 10%(含)-15%(4分)
F. 10%以下(0分)
2. 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6%(含)以上(50分)
B. 5%(含)-6%(40分)
C. 4%(含)-5%(30分)
D. 3%(含)-4%(20分)
E. 2%(含)-3%(10分)
F. 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50分)
B. 25%(含)-30%(40分)
C. 20%(含)-25%(30分)
D. 15%(含)-20%(20分)
E. 10%(含)-15%(10分)
F. 10%以下(0分)
3. 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 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 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 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 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 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 没有知识产权(0分)
符合第六条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7月27日,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相关机构负责人,介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科技支撑有关情况。科技部部长王志刚答记者问时表示,党的以来,我国科技加速发展,国家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涌现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创新国家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有力支撑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王志刚介绍,科技的原始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基础研究投入快速增长,年均增幅达到16.9%,基础研究占研发投入比重超过了6%。基础研究水平大幅提升,化学、材料、物理等学科处在世界前列,取得了一批以量子通信、铁基超导、干细胞为代表的重大原创性科技成果。
据介绍,科技的战略突破能力大幅跃升。深海、深空、深地、深蓝等领域不断取得重大进展。中国航天员进驻自己的空间站,“天问一号”成功着陆火星,“嫦娥四号”登陆月球背面,“嫦娥五号”实现地外天体采样,“奋斗者号”成功坐底,“天鲲号”成功。
此外,科技的体系化建设能力大幅提升。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实验室体系,散裂中子源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成功,为高水平科学研究提供支撑。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2019年全社会研发人员总量达到712.93万人,是2015年的1.3倍。每万名就业人中就有研发人员62人年。
研发主体的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研发经费已占全国总额的76.4%,是科技投入的主体;技术合同及成交额占全国总额的91.5%,是技术输出的主体。涌现出一批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均突破20万家。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2019年,3450家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合同近42万项,合同金额达到940亿元。
科技的开放合作能力大幅提升。间科技合作稳步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合作伙伴计划。围绕可持续发展设立联合研发计划和创新基金,同5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联合研究,深度参与一批国际大科学工程,“”科技创新合作成效明显。国家研发计划基础类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基金项目向港澳开放。
王志刚表示,上述科技创新五大能力,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生态环境、建设创新文化,打赢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防控攻坚战等重大任务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科技创新将为下一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更加强劲的发展动力,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一般情况下一个刚注册的科技型企业,还未有自己的研发产品,绝大多数企业在这个阶段是属于小微企业。在这个阶段也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1)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附加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从2016年2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3)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随着企业规模慢慢扩大,科技型企业也有了自己的研发产品以后,前面提到的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很有可能已经不适合这个时期的公司。这个时候企业可以尝试申请双软认证,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是一样的吗?
两者都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而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支持的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换,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综合评价指标包括哪些?
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或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共三个指标进行分档评价。
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2亿元、资产总额≦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如您企业符合前第(一)~(四)项条件,又同时拥有下列条件中的一项,无需参与评分环节,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专利代理,建设工程勘察,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电子认证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商标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知识产权服务,版权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互联网安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征信业务,房地产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形象策划,财务咨询,咨询策划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