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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索赔律师王洪涛谈建筑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原则

沈阳工程索赔律师王洪涛谈建筑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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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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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索赔律师王洪涛谈建筑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原则”详细信息
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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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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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882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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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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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索赔律师

沈阳工程索赔律师王洪涛谈建筑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原则

  针对“建筑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原则”这个问题,沈阳工程索赔律师_王洪涛律师给出了如下解释:
  1、按照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实事求是的来计算停工的相关损失。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就是平等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脱离合同进行相关操作就是违背了双方的利益,所以停工问题的探讨是不能脱离合同而进行的,但是也不能完全按照合同以及相关协议,还是应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造成停工的责任方应该实事求是的加以明确谁负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责任都是建设单位造成的。如果是由于施工方施工组织不当或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出现的严重问题而导致的停工,建设方是没有责任的,更不会对此做出相关的赔偿。
  3、停工费用的计算还要尊重现场的有效的文件签证以及相关信函,以这些作为事实的依据,如果主要责任人不是施工方那么施工方就应该在有效的时间内要求建设方确认,当然建设方也应该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收集相关的资料并且对停工事件所涉及的有关人数、天数、机械设备的停滞等情况做好详细的记录。如果发生停工事件的时候以此作为依据现场有效证明文件对于停工事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依据如果缺乏相关的证明资料会给相应赔偿带来很多不便甚至无法获得赔偿。
  以上便是沈阳工程索赔律师_王洪涛律师为您讲解的关于建筑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原则的相关内容,希望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工程索赔律师_王洪涛律师总结的内容对您的案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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